印花税改革,你需要注意的都在这里了(内含税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0日表决通过了印花税法。有法可依的印花税将如何征收,元真会计教育将重点为您梳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 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第九条 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十四条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七条 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第十八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以上为印花税法全文。

 

1、税率那一列:计算印花税的计税基数“支付价款的、支付报酬的、运输费用的、支付使用费的、租金的、保管费的、仓储费的、保险费的”,这些金额含增值税吗?

  根据新规定,印花税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支付的价款或者支付的报酬,也就是说是不含税金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但是,如果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就需要按照价税合计金额来确定计算。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予以了进一步明确,且在目前的实务中,也是按上述规定执行的。

  例如: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棕籽收客户5000元,如果销售合同中注明其中价款4854.37元,税额145.63元

  那么这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交纳印花税金额为4854.37*0.03%=1.46元

  如果在合同中没进行价分离,该小规模纳税人交印花税金额为5000元*0.03%=1.5元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价税分离,避免多交印花税

2、印花税征收范围的界定

  印花税征收范围是列举式征收,表中没列举的就不交印花税

3、印花税纳税人的规定:

  《印花税条例》合同合方都是纳税人,新《印花税法》动产买卖个人和证券交易受让方除外

4、营业账簿印花税

  现行认缴资本,也就是很多企业注册资本未到账,税务机关在执法中是按企业注册资本先行征收,后面注册资本实际到位了,就只增加部分再缴印花税

  新《印花税法》第十一条给出了执法的依据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5、关于印花税的核定征收问题

  在实务中,由于按照应税凭证计算缴纳印花税不但工作上繁琐,而且财务人员稍有疏忽很容易产生涉税风险。为了便于纳税人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征管法》及相关规定对企业的印花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

  各省税务机关在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本地区具体适用办法。其中,针对购销合同采用核定征收方式颇为常见。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收入×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实务中,企业采用核定征收印花税方式通常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会向企业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核定征收的依据、核定征收期间和税款缴纳期限,企业则需要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6、印花税合并纳税申报问题

  说到印花税的纳税申报问题,这可要算是近期的热点话题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等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将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统一申报,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这大大减少了我们财务人员的纳税申报次数。

  由于税源信息是财产和行为税各种纳税申报和后续管理的基础数据来源,是生成纳税申报表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纳税申报前,我们需要对相关税源信息进行维护。

  若税源信息没有变化,我们则直接进行纳税申报。反之,则通过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申报。

  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为例,我们需要注意一些填报要求,比如“税目”栏次为必填项,需要我们填报具体涉及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具体项目。“应纳税凭证编号”栏次为填写合同或者凭证编号,系统默认为选填项目。若我们企业享受印花税减免税,则“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栏次为必填项。

  在填报时点上,对于诸如印花税等一次性税源,我们既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选择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经过以上操作流程,关于印花税涉及的报表申报工作就操作完成了。